) 近年来,机动车的快速增长给市民的生产、生活带来巨大变化,人、车、路三者矛盾凸显。行人违法、非机动车违法、驾驶人违法等不良交通参与行为日益多发,相关数据调查,80%的交通事故诱因都是由于交通违法行为所造成。交通文明与每个人息息相关,行车、走路的文明与否,涉及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,也具体地反映人的思想素质和文明水平的高低。 近日的两则新闻值得品评。在石家庄市栗康街与园明路交叉口,一妇女带着一名小女孩过马路,车辆在斑马线前停下让行,走到路中央的女孩向让行司机鞠躬致谢;在莆田市,八旬老人闵庆昌在斑马线上向礼让的驾驶员脱帽致敬。 一个幼童一位老人,二者的举动的确是满满的正能量,也让人感动,但还有一丝的不是滋味,车辆礼让行人是天经地义的,向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行为致敬,侧面反映了礼让行人的交通文明的缺失。 车辆礼让行人,是社会交通文明的一个标志。我国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也明确规定,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,应当减速行驶,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,应当停车让行。也就是说,礼让行人是每个驾驶者遵循的道德底线。但在现实生活中,“车不让人”的行为不乏其人,司机在路口分秒必争更是寻常事。 行人与车辆是构建交通文明的两端,只有互谦互让才是理想状态。文明交通应该成为生活中的一种习惯,将交通安全观念融入到生活中的点点滴滴。当车辆礼让行人变得理所当然的时候,交通文明就已经达到了一定的高度。